小瀟然被害前不久的留影。資料圖
保存到相冊 |
生母張海霞中誓為女兒討公道。
被告人被判死緩,當庭表示上訴
本報持續關注的平順繼母虐童案昨日有了一審判決結果,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受害女童申瀟然的繼母李艷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長治市、平順縣各界人士近200人旁聽了宣判。李艷勤當庭表示將上訴。
繼母法庭上一直在抽泣 8月2日凌晨3時,長治突然籠罩在瓢潑大雨之中,早上,雨小了些,但仍在下。
上午7時30分,記者來到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后院,那里已有4人在等候旁聽此案。83歲的馮老太太和女兒桑女士一大早就趕來了,“我們也是平順縣山南底村人,認識小瀟然她奶奶,也一直關心著這個案子。”“今天天氣不好,要不,我早就過來了!”一位老大爺高聲說道。8時許,雨稍稍停歇了,前來旁聽的人也越來越多。樹陰下,有位拄著雙拐的殘疾人正和朋友交談,他叫王文彥,平日里在平順一中任教:“我從QQ群"關注小瀟然"中得知今天要進行一審宣判,特地提前趕到長治,準備旁聽。”
8時30分,旁聽者排隊進入刑事審判庭。該法庭足可以容納200余人,臺上國徽高懸,顯得莊嚴肅穆。9時整,法官宣布開庭,被告人李艷勤到庭。她身著紅白兩色“山西監管”制服,梳了一個長長的馬尾辮,嘴角極度下彎,呈現出異常悲傷的樣子,雙肩在不時地震顫起伏。人們偶爾能聽到她低低的啜泣聲,看到她用手抹淚。“李艷勤,1983年生,農民……”審判長依次介紹了被告人的情況及案發經過、審理過程,“李艷勤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把申瀟然打傷,更沒有想到會造成腸管破裂的后果,但尸檢報告證明,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李艷勤經常毆打申瀟然,且傷痕不斷,對其造成巨大傷害,最終導致死亡,形成了長期故意傷害的事實,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犯罪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被告人手段殘忍,其行為泯滅人性,嚴重違背了社會道德,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應予以嚴懲。綜合辯護人意見后,根據《刑法》第234條第2款(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和第57條第1款(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判決如下: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可提起上訴。”“你上訴嗎?”聽了審判長的問話,李艷勤抽泣得更厲害了,哽咽著回答說:“上訴。”
生母誓為孩子討公道 “我們一家人今天早上6時多就從平順往長治市里趕。”宣判結束后,死者申瀟然的姥姥張大娘有些不服,“應該一命抵一命。孩子死了,她(李艷勤)就應該活著?7月10日開庭審理時我也來了,對于瀟然身上的傷,李艷勤竟然都說"沒有"或"不知道",毆打理由是孩子不聽話、不認真做作業,不承認虐待孩子。我們也要上訴!”孩子的姥爺則站在一旁,只是猛吸手中的煙,一言不發。
臨近中午時,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仍聚集著不少群眾,圍著申瀟然的生母張海霞,替她打抱不平。
32歲的張海霞現育有一子,剛剛半歲,還未斷奶。她告訴記者,當初離婚時,就想讓瀟然跟著自己,可申家人不同意,最終被申家爭取到了孩子的監護權。后來,她聽說女兒經常被打,也多次去幼兒園,發現孩子身上有很多青紫的傷痕,可女兒從來都說是自己磕的。“我只好用手機拍了照片作證據,托人和孩子父親協商監護權的事,但遭到拒絕。后來這事因我懷孕生子耽擱了,等我收集好證據準備到法院起訴要回孩子時,孩子卻被虐待致死了。”“人家判了死緩還要上訴,我們也要繼續到省高院上訴,不管遇到多大困難也要給孩子討個公道,錢的問題已不重要了!”她抹去臉上的淚水和雨水,語氣堅定地哭訴著說。
事件回顧: 今年5月6日19時54分,平順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該縣人民醫院有一女童死亡。死因不明,身上有瘀斑。接警后,當地警方派人員趕赴現場展開調查。5月7日,平順縣公安局提請長治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死者申瀟然 (2007年2月出生)進行尸檢。尸檢鑒定報告結果顯示:申瀟然系身體遭到鈍性暴力作用導致腸管破裂,繼發腹腔感染,最終死于感染性休克。
申瀟然1周歲時,父母因感情不和分居。2009年7月,申瀟然的父親申二剛和母親張海霞離婚,法院判決申瀟然由父親撫養。2010年9月,申瀟然的父親和繼母李艷勤組合家庭。
5月7日,李艷勤因涉嫌虐待罪被平順縣公安部門依法刑事拘留。5月14日,平順縣公安部門依法向平順縣檢察院提請逮捕。5月16日,平順縣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準逮捕。5月28日,平順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李艷勤涉嫌故意傷害罪(致死)移送平順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平順縣檢察院受理后,在3日內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審查了全部案卷資料,于5月31日報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7月10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