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臨渭檢察)“感謝你們在我做好事負傷后及時伸出援助之手,我正愁孩子的開學學費沒有著落,現在我放心了,我代表全家人真心感謝你們!”臨渭區向陽辦盧某某握著檢察官的手,熱淚盈眶......
2023年8月22日,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一行3人來到臨渭區向陽辦盧家村盧某某家看望慰問,對其面對不法行為出手相助的行為給予肯定和褒揚。盧某某因傷無法工作,醫院看病又花費5萬余元,孩子的學費成了他最擔心的事情,檢察院控申部門考慮到被害人的燃眉之急,在開學前夕送去慰問品和1.5萬元司法救助金,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不讓做好事者流血又流淚。
案情回顧
2022年4月,盧某某路過臨渭區某廣場時,看到一名男子持碎酒瓶拉住一名女子進行恐嚇,盧某某看見后毫不猶豫上前制止,讓女子脫離危險境地,該男子惱羞成怒用手里的碎酒瓶將盧某某左胳膊捅傷,盧某某血流不止倒地,圍觀群眾報警后,民警和醫護人員將盧某某送往醫院,隨后被告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該案造成盧某某重傷二級,左胳膊暫時喪失勞動能力。
救助背景
盧某某父母靠種地生活,其妻子在附近打工,家庭收入主要靠盧某某在外面攬些零活,父親患有腦梗,需長期服藥,兒子上初三,盧某某胳膊受傷暫時無法干活,生活出現困難。盧某某因制止歹徒毆打他人被傷害一案,目前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臨渭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工作中發現,被告人張某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盧某某住院期間的5萬多元費用全是自己墊付,至今未能獲得任何賠償。
開展救助
臨渭區檢察院控申部門在收到線索后,核實情況及時開展調查審查,認為刑事案件被害人盧某某因故意傷害案件致重傷,暫時無法勞動,因加害人沒有賠償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符合司法救助條件,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決定對其司法救助,緩解其生活困難,以體現檢察溫度,促進社會和諧。
做好事是社會弘揚的高尚行為,也應是司法制度著力塑造的社會價值。用司法為好人保駕護航,才能消除挺身而出時的顧慮,讓善行得到褒獎、讓善意得到呵護、讓善良得到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