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整體上看,隨著我國宏觀經濟的穩定增長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逐步深入,我國城市慈善事業發展整體水平正在逐步提升。本次報告顯示,第三屆中國城市公益慈善指數全國平均指數為66.66,比上一屆增長6.15%。來自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9個城市進入“中國城市公益慈善百強榜”,其中分數達到80的城市有32個,較上一屆27個城市增長18.5%。這些數據表明,城市對慈善事業的關注度明顯提高,城市慈善事業無論是在均衡發展還是在探索創新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其次,從分項指標看,社會捐贈、志愿服務、慈善組織、慈善經濟貢獻、政府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城市慈善文化等方面都有長足的發展。一是城市社會捐贈大幅增長。參與《第三屆全國城市公益慈善事業發展情況調查》的294個城市的2013年的社會捐贈總額達到537億元,占全國捐贈總額的54.3%,比2011年的25%,有了明顯的增長。這首先得益于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和城鎮化建設的穩步推進。同時,各地慈善主管部門對社會捐贈統計工作的加強也使得我們能更為準確地呈現城市捐贈的實際情況。
二是城市志愿服務日趨活躍。報告顯示,樣本城市志愿服務平均參與率達到4.62%,比2010年上漲了0.52%。樣本城市注冊志愿者人數2013年達到3236.10萬人,志愿者志愿服務總時長達到9.9億小時,相當于47.64萬全職人員一年的工作時間。如果將志愿服務作為私人捐贈的重要形式加以量化,我們可以換算一下。如果將時薪定為10元/小時,那么2013年,樣本城市志愿者服務價值高達99.10億元,無疑志愿服務可以看做重要的慈善資源之一。
三是在慈善組織數量和質量顯著提高。2013年樣本城市慈善組織數量為26.95萬個,每萬人平均社會組織數量達到3.8個。得益于我國慈善組織基數較小和近年來各地政府對降低組織注冊門檻,加強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方面的積極探索,慈善組織數量的迅速發展。與2010年相比,樣本城市每萬人人均社會組織數量也從3.05個上升的3.8個。在質量方面,慈善組織專業性有所提高,部分基金會轉型專業的項目資助型基金會,基層慈善組織增多,下沉社區發掘公眾需求。
四是慈善事業對于城市經濟貢獻度明顯提高。現代慈善是社會事業的重要組織部分,慈善事業不僅是社會公眾的奉獻和付出,不僅是對困難群體需求的回應,同時也是社會資源的綜合利用者和公共服務的重要提供者,其在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不可小視。本屆城市慈善調查活動中,我們創新性地將城市中的公益慈善活動對城市的經濟貢獻納入到統計范圍,我們使用了“社會組織增加值”這個概念。根據民政部發布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全國社會組織增加值為571.1億元,比上年增長8.7%,占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0.22%。2013年,106個樣本城市社會組織增加值為305.33億元,與2012年相比增長11.87%,占樣本城市國民生產總值的0.102%,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0.212%。雖然從比例上看,慈善事業對經濟活動和就業貢獻度仍然較小,但也意味著慈善事業已經成為一支特殊的力量,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值得每一個城市管理者高度重視,深入發掘。
五是政府支持力度穩步上升。由于地方政府執政理念的逐步轉變,對慈善事業在社會經濟建設中作用的認識也逐漸加強,對慈善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穩步上升。超過七成樣本城市在民政局設立慈善職能處室,但部分慈善城市的慈善職能處室僅履行基本行政職能,并開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指導工作。部分城市政府開始探索以設立平臺,增強對慈善組織的了解和交流。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越來越多的公共服務事項和政府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服務事項轉移給慈善組織承擔。政府通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方式,整合利用社會資源,增強公眾參與意識,激發經濟社會活力,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推動政府職能由直接提供公共服務向公共資源協調者的角色轉變。據統計,樣本城市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共支出88.8億元,政府購買占社會組織收入的3.81%。
六是城市慈善文化逐漸深入人心。慈善意識的增強不僅需要城市文化的鋪墊,也需要輿論的引導與理念的宣傳。2012-2013年度,8成以上的樣本城市都很重視媒體的引導力量,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眾多媒體的宣傳,加強大眾對發展慈善事業的認識,增強公民的慈善意識;同時注重社會宣傳效果,采用靈活多樣形式,更接地氣的表現形式,更容易被大眾接受。部分城市已經整合慈善平臺,搭建公益孵化園區,政府角色轉變為監督者、扶助者,推動慈善事業更加健康、公開、透明。
最后,地域上來看,東部城市領先全國,西部城市異軍突起。報告顯示,在百強榜中有60%的城市來自東部地區,但西部城市慈善事業發展發展迅猛,平均指數達到62.70,超過了中部城市的57.70,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西部城市政府對慈善事業的關注,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區范圍內打造慈善城市,將慈善事業融合到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中。
在報告撰寫和數據分析的過程中,我們為城市慈善事業取得的進步感到欣喜和鼓舞,但同時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并進行了反思,成為我們下一步的研究重點方向。
一是要研究慈善組織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關系。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創新國家治理體系,社會組織作為主體之一參與到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慈善組織作為社會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捐助施救外,如何幫助整個城市或者區域的發展?關鍵在促進社會資本的積累,既能引導公眾自治,自我解決社會問題,又能平衡各方的需求,協商解決矛盾。在《報告》中,我們看到,慈善組織已經開始關注社區——市民居住生活的最小單元。慈善組織是否可以在社區營造方面起到“催化劑”的作用,引導社區居民走出家門,聯合起來,共同解決社區的問題和補充提供公共產品,從而促進社會治理體系的轉型?我們將進步的關注和研究。
二是要研究慈善事業的經濟貢獻在城市建設中的具體體現。我們也發現各地對慈善事業的經濟作用并不了解,很多城市的慈善主管部門之前并不了解社會組織增加值這一概念。在現代慈善理念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事實上,有研究顯示,在美國,慈善及周邊產業對經濟活動的貢獻能夠達到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慈善組織等社會組織提供美國近10%的就業崗位。隨著,“社會企業”、“影響力投資”、“耐心資本”、“慈善產業園區”等經濟領域與慈善事業混搭詞語的跨界混搭,我們接下來也會以區域為研究對象,去研究慈善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