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檢察日報》報道,由公安部督辦的陳才強、李良偉等30人特大涉黑案一審有果,30人涉26罪,涉案金額6億。
陳才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9個罪名,被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李良偉等2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零四個月不等。
“政事兒”(微信ID:xjbzse)了解到,陳才強系此前落馬的浙江省臺州原副市長陳才杰的親弟弟。
2017年4月1日,浙江省臺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后,陳才杰被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談話,并在4月2日下午3時省監委采取留置措施前,主動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陳才杰案成為浙江省監委成立以來的首例留置案,陳才杰則是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后,浙江省查處的首名省管干部。
2017年11月,陳才杰因受賄罪獲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在庭審現場的陳才杰
落馬前,“70后”陳才杰在當地被認為是“有很大進步空間”的年輕官員。在2015年6月到2016年4月不到一年時間里,陳才杰被兩次提拔公示,第一次從臺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提名為臺州市副市長;第二次從臺州市副市長提拔為進臺州市委常委會當常委副市長。
但第二次公示未如期通過。
因何未通過?原因與他弟弟,也就是本次一審被判25年的陳才強密切相關。
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主要辦案人員說:“省公安廳在查辦其弟弟陳才強黑社會性質系列案件中,發現了陳才杰與其之間存在諸多可疑的經濟往來,因此將案情向省紀委進行通報,調查隨即啟動。”
據介紹,在監所中,陳才杰反復翻看著《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反省自己違紀違法的根源。他自稱:“我沒有盡到作為兒子、兄長、丈夫的責任,愧對家庭。”
沒有盡到兄長的責任,也就是指的其弟弟陳才強。
“我父母只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從小就叫我要多帶帶他。私下里,我也會嚴肅地批評他;但場面上,出于親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違規幫他打招呼,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干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陳才杰說,一次弟弟在娛樂場所打架斗毆,他雖因丟了面子而惱火,但仍撥通了相關單位的電話,表示“希望他們關心一下”;2010年初,弟弟惹出更大麻煩后,陳才杰內心十分不安和恐慌,出于不影響自己前程和保護家人的考慮,再次出面請托,希望“從輕處理”。
據浙江省紀委介紹,除沒有處理好公私關系外,兩人還在經濟上存在密切交織——陳才杰始終將個人積蓄存放在陳才強處,用于經營并計息獲利,同時借用弟弟的名義在其他企業投資入股賺取利潤。因此,“亦官亦商”的陳才杰,才會屢次利用職權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事項上為弟弟提供幫助。
“如果我少一些私心,對他嚴格要求,他也不至于背著我,以我的名義在外惹事。對領導干部而言,管好自己的家人,絕不是空話,給我的教訓是慘痛的!标惒沤苷f。
2016年,陳才強因涉黑被抓。其父母流淚拉著陳才杰的手說:“我們老了,你弟弟的兩個孩子就交給你了!陳才杰哭著點頭答應,可后來,連自己也進去了。
陳才杰(庭審現場)
那么,被副市長哥哥縱容和庇護的弟弟陳才強到底干了什么?
據指控,以陳才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僅犯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等事實就有75起。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4月,以陳才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暴力性違法犯罪活動100余起,涉及聚眾斗毆案件7起、故意傷害案件5起、尋釁滋事案件57起、非法拘禁案件5起、開設賭場7起、強奸案件3起等,致1人死亡、2人重傷、16人輕傷;幫助毀滅、偽造證據,包庇、窩藏犯罪分子,破壞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擾亂司法秩序;通過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形成“保護傘”,使該組織成員多次逃避公安打擊,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
該組織一方面通過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充當娛樂場所黑保安、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非法控制了溫嶺市澤國、牧嶼一帶的廢舊金屬回收業、賭博等行業,嚴重擾亂了當地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和經營秩序,進入溫嶺市區發展后,該組織又采取暴力討債、強行入股、騙取貸款、騙取出口退稅等手段,其勢力范圍拓展到房地產、酒店、化工、金融等多個領域,以獲取大量非法利益,維系該組織生存和擴充組織規模,進一步確立其強勢地位。
另一方面,該組織又通過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為組織提供庇護。
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陳才強在某KTV喝酒時看上了包廂“服務公主”孫某(未成年),將她拉到自己辦公室奸淫。
2013年4月24日,陳才強看上了一起吃夜宵的某KTV“服務公主”黃某,后將她騙至自己辦公室,要求與她發生性關系,遭拒后陳才強對黃某進行毆打,并對她強行奸淫,致使黃某心靈受到嚴重摧殘,兩次自殺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