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今年7月份發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一方面對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性持鼓勵和支持態度,另一方面強調了監管的重要性,明確了監管責任同時通過健全制度以規范市場秩序。雖然意見細則尚未出臺,但該意見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意義已經顯而易見。
從平臺定位到監管措施,以及制度層面的進一步健全來看,意見對于互聯網金融,特別是P2P行業而言,意味著行業野蠻生長時期的結束,繼而進入加速整合和洗牌期,未來P2P行業格局愈發清晰。
定位:明確P2P平臺的中介性質
對于P2P行業而言,意見中關于“網絡借貸”的部分值得重點關注。早在意見出臺之前,央行便曾對P2P平臺劃出三條紅線: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三條紅線也為P2P平臺的性質做出定位,即“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
央行在發布的意見中,再次強調了P2P平臺的信息中介性質,這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再次強調平臺不得保本保息,不得提供相關增信服務。P2P平臺宜人貸認為,“這一信息透露出央行在監管政策上的一致性和連貫性”。明確P2P平臺中介性質的意義在于,讓平臺回歸“連接器”的職能屬性,從根本上杜絕資金池等問題的產生。
從互聯網誕生之初,其主要職能便是提供信息和生活服務,以優化傳統的信息獲取和生活方式,互聯網的這一職能今天依然沒有改變。對于P2P平臺而言,互聯網的價值在于通過平臺的方式,讓出借方和借款方的供求信息實現快速對接,從而滿足雙方的金融需求。
中介模式是P2P平臺最基本最合理的運作模式,但由于過去行業的不規范,許多平臺已經脫離了中介的本質,通過包裝虛假的借款需求大搞資金池。這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從“平臺模式”轉變為“自營模式”,繼而增加了投資者以及平臺本身的資金風險。央行對P2P平臺的定位,目的在于從根本上凈化P2P行業,也更加有利于行業監管。
監管:劃范圍、定門檻、資金存管
P2P平臺定位清晰之后,如何通過有效的手段和制度進行監管,是目前的工作重點,也是P2P行業從業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從央行出臺的意見來看,監管方關注的重點在于三個方面,一是業務范圍的劃定,二是注冊資金的數額,三是資金的存管。
業務范圍的劃定涉及是平臺“能做什么”的問題,目前來看,監管方還是希望以小額、分散的P2P借貸為主,以此來降低資金風險,同時也有利于提升平臺自身的風險把控能力。對數額較大的借款標,未來不排除會設置金額上限。當然,這里面還是有一些漏洞存在,比如此前部分P2P平臺將大標拆分為眾多小標的現象就普遍存在。
平臺注冊資金問題設計到P2P行業的從業門檻問題,也就是“能不能做”的問題。網貸之家的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網貸平臺的注冊資金從幾十萬到上億元不等,跨度十分之大。由于行業門檻較低,導致平臺質量良莠不齊,許多平臺缺少有效的風控機制,資金鏈斷裂問題頻繁發生。在即將出臺的意見細則中,央行或許會對平臺注冊資金數額作出明確規定,這一方面提高了行業門檻,另一方面也對中小平臺帶來一定的資金壓力。
最后是資金存管的問題,意見中明確指出了客戶資金只能由銀行進行管理和監督,將客戶資金與平臺資金實行分賬管理,從而降低投資人的資金風險。以宜人貸為例,今年6月和廣發銀行實現資金托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宜人貸平臺達成借款協議之后,銀行會對借款協議進行備案,對交易和協議進行匹配,如果匹配不成功資金劃轉便不允許發生。
趨勢:行業進入洗牌期,馬太效應顯著
從以上對監管層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隨著央行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一步的監管和規范,未來P2P行業的從業門檻提高了,P2P平臺的業務范圍也將被進一步限定,同時由于P2P行業平臺的增加也導致行業競爭加劇,客戶獲取成本和運營壓力增加,資金能力較弱的中小平臺將步履維艱。
這些平臺面臨兩個選擇,一是將業務轉讓給大平臺或者直接推出競爭,二是通過增資等手段繼續競爭。無論如何,未來都將有一批P2P平臺消失,而留下來的大平臺則將在監管和制度之下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迎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整個行業的馬太效應十分明顯,最終走向品牌化和集中化。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意見細則的出臺將成為P2P行業發展過程中的“分水嶺”。“監管之下,合法合規的平臺能發展的更好,而一些企業也難免會因為各種原因被淘汰。分水嶺的出現,將促進互聯網金融更好地服務中國普惠金融事業和實體經濟發展。”P2P平臺宜人貸的一位管理層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