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后的咸陽市百貨大樓,時刻給自己敲響警鐘
引題
2013年12月20日,咸陽市百貨大樓一場大火,使得很多鮮為人知的內幕暴露出來。當時咸陽市渭城消防大隊在檢查中已經發現百貨大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癱瘓”,9天后,大樓在未整改的情況下,仍然給予“驗收過關”。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隨后,上述消防大隊的領導調到陜西省消防總隊,在百貨大樓發生火災后,這位昔日大隊長“以戰訓處處長”的身份在指揮滅火。
2015年12月29日,45歲的王愛琴提起咸陽市百貨大樓的火災后,就感到很冤枉,直到現在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錯在哪里。
這場大火,徹底改變了她以及家庭的命運。將她從一個小老板,徹底燒回到火災前的打工妹且負債累累。而刑偵大隊和檢察院隔三差五叫她談話,對于她的刑事追責,在兩年中,一直在一張接著一張的“取保候審”書上延續。
在這起對于20多個個人和單位的追責中,咸陽市政府的調查報告顯示,她排名第一。
百貨大樓起火112名消防官兵撲救
2013年12月20日早上6點多,王愛琴被電話吵醒。
打電話的人是雷向前(又名雷前進)。王愛琴說,雷向前是二房東,他將咸陽市百貨大樓的門面房租到后,又轉手租給她。
雷向前電話中說,百貨大樓著火了,讓王愛琴趕緊過去,于是王愛琴立即打車前往。
王愛琴過去后,發現這里圍了很多人,消防車也停在那。王愛琴回憶,雷向前問她店鋪里面存的貨多不多,王愛琴知道著火后都急的得快哭了。
因為快過年了,她在里面存了很多貨。
王愛琴租用了商場外面臨街的一間門面房,主要是賣“特步”服裝和鞋類。王愛琴看到,自己的門面房很快就被打開了,房門打開后,可能由于里面的火苗借助風力吧,她看到自己店內一片火海。
據當時見諸媒體的資料顯示,為撲滅大火,咸陽市消防支隊派出了渭陽西路消防中隊、特勤中隊,緊急征調了興平、涇陽兩個大隊,“整個救援共出動了18臺各式消防車輛,112名消防官兵進行救火,撲救近3個小時后,到上午9時15分大火完全被撲滅,中午12時火場完全被清理出來。
當時的很多目擊者看見,煙最先是從大樓南側二層冒出的,后來慢慢就看見火了,很快整個樓層都燒了起來。當時現場一目擊者說,二、三樓均為服裝專柜,有大量衣服等易燃品。
隨后的各方調查結果顯示,大火確實先是從二樓王愛琴的庫房開始燒起來的。
商場外面等待的很多人都是商場里面的攤位租賃戶,因為接近年關,很多租賃戶的存放貨物較多,他們擔心這場大火會讓他們很多人傾家蕩產。
咸陽市百貨大樓建于上世紀60年代,當時是咸陽市地標性建筑。有關資料顯示,這里有租賃戶百余家。它歸咸陽市商貿集團管轄。
都給賠了唯獨沒有給她賠償
王愛琴回憶道,當天下午,商場經理白冬梅以及雷向前就叫她前往附近一個郵電賓館登記損失。對于王愛琴填寫的損失情況,白冬梅說她胡填——哪來的這么多損失呢?
王愛琴說這些后臺都有登記,可以查賬。白冬梅說為何保險沒有投那么多呢?王愛琴說她不知道,因為她是從雷向前手里租賃過來的,保險投多少,都是二房東雷向前投保的。
王愛琴說,雷向前此前是商場里面的一般員工,后來是百貨大樓的領導。
王愛琴還感覺奇怪的是,大火發生后,雷向前就火急火燎的找她,讓她立即變更租賃合同,將租賃合同的甲方從雷向前的名字更改為雷向前妻子的名字。
王愛琴考慮到合同的真實性,就沒有答應。她說為此雷向前很不高興。而在大火后,王愛琴說雷向前是大火賠償小組的負責人,在和每個租賃戶談賠償的時候,雷向前告訴王愛琴,“咱們把姿態放高一點,放到最后賠”。
等到給所有人都賠償完了后,王愛琴才發現不對頭,雷向前讓她找咸陽市商業局的領導,商業局告訴她,火災是從王愛琴二樓庫房發生的,原因是空調電源線的故障造成火患,所以王愛琴不屬于賠償范圍,如果不服,王愛琴可以走法律渠道。
而在后來的統計中,王愛琴的貨物以及辦公、裝修等費用算在一起,她的損失已經令她債臺高筑。
隱晦的消防部門認定書
2014年1月20日,咸陽市渭城消防大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認定書。
認定書顯示,2013年12月20日6時許,咸陽市百貨大樓發生火災。火災燒毀部分建筑、服裝、日用百貨等。過火面積1600余平方米,無人員傷亡,直接損失約440萬元。
對于起火的原因,消防部門認定如下:該起火災排除外來火源,排除遺留火種,排除生產生活用明火,排除物品自燃。認定起火部位位于一樓“特步”專賣店夾層庫房內西側臨街由南向北第二個窗口處,起火原因為電氣線路故障引起。
渭城消防大隊的勘驗筆錄顯示,商場建筑主體三層,坐東朝西,總建筑面積為3849平方米。東側加蓋了鋼結構。
消防部門的專項勘驗情況顯示,二樓三樓的配電箱基本燒毀,一樓的配電箱總控制開關處于連接狀態,控制不同部位設備的分空開共20個,其中11個處于連接狀態。
最后消防部門確認,是“特步”專賣的空調電源線通過夾層木板孔洞處有明顯故障點。也就是說,此處的故障引發的火災。
華商報記者找到幾位電工技師,試圖解讀這份勘驗筆錄。有人認為,當時配電箱可能沒有“漏電保護設置”,如果發生故障,應該會自動跳閘。再說,空調的開關,一般房屋內只是用遙控器關閉而已,習慣性不可能拔掉電源。關閉電源只能由商場的值班人員在配電箱上關閉分空開。
在渭城區消防部門的“環境勘驗”中,消防部門認定,商場“設有自動報警系統、室內消防栓系統,未設自動噴淋系統”。
上述這些系統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呢?渭城區消防部門沒有說,我們接著看咸陽市政府的調查報告 。
百貨公司3人被建議追究刑責
火災的發生,立即引起咸陽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
咸陽市市長衛華、常務副市長惠進才、副市長劉印生等也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導滅火。
2013年12月26日,咸陽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公安局消防支隊、渭城區政府組成“市百貨大樓‘12.20’火災事故”調查組。
調查組認為,王海琴作為百貨大樓特步專賣店實際負責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未執行《咸陽市百貨大樓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確的“獨立門面下班后,必須關閉電源,安排夜間值班人員”規定。最后調查組認為,王愛琴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
百貨大樓副經理侯建國由于分管安全生產,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和領導責任。百貨大樓經理白冬梅,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調查組認為,侯建國和白冬梅,未建立健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擴建大樓時存在違規建設行為。未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未按規定全面整改消防部門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組織對用電線路檢查、維護不到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調查組建議對王海琴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進行追責;對侯建國和白冬梅,以消防責任事故罪進行追責。
驗收未過關消防大隊違規“年檢”
華商報記者在這份咸陽市政府的調查報告中看到,咸陽市消防支隊此次火災的指揮長和渭城區消防大隊主要領導,在此次火災中笑話、錯誤連連,有的甚至涉嫌瀆職罪。
在此次火災中,咸陽市消防支隊衛生隊隊長吳浩擔任支隊全勤指揮部指揮長,吳浩的職責是向值班領導報道情況,調集消防救援力量。
但吳浩在指揮中,本來應該第一時間調集火災發生地的咸紅路消防中隊出警,因為該中隊有百貨大樓的滅火預案。但是,吳浩卻錯誤的首先調度渭陽西路消防中隊出警。而渭陽西路并沒有百貨大樓的滅火預案,對百貨大樓情況不熟悉。
調查組還認為,消防部門規定,吳浩未履行“第一時間按照夜間出警不少于3個中隊的規定,調集足夠的滅火力量”,吳浩應該對事故調度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華商報記者翻閱相關材料發現,這起事故本身可以避免,但是包括監管者的消防部門,卻人為的埋下了禍端。
知情者交給華商報記者手上的一份材料顯示,2013年6月19日,渭城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趙楊州帶隊檢查咸陽市百貨大樓消防安全時發現,大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癱瘓、未按要求設置自動滅火系統等事故隱患,隨后,對于存在問題,消防大隊給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6月28日,也就是檢查完僅僅過去9天時間,在明知咸陽市百貨大樓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下,為滿足百貨大樓工商執照年審的前置條件,渭城區消防大隊向百貨大樓下發了《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渭公消字【2013】第0426號)。這份意見書意味著百貨大樓通過年檢,使得百貨大樓工商年審在不符合消防法規的情況下得以過關。
調查組認為趙楊州的行為已經涉嫌瀆職罪,建議按照刑法397條追責。
而渭城區消防大隊長郭連峰,因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監管責任。建議給予處分。
調查組在15頁的調查報告中,建議給予20個個人或單位給予追責。個體戶王愛琴排名第一。
2015年12月29日,華商報記者從咸陽市消防支隊了解到,趙楊州為此調離了防火崗位,并受到了相應的處分,但未追究刑事責任。
渭城消防大隊違規年檢后,郭連峰升為陜西省消防總隊戰訓處處長,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郭連峰在此次火災中,作為戰訓處處長的身份,在現場指揮滅火。是否追責,沒有見到公開報道。咸陽市消防支隊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說,對于郭連峰的追責,必須要由陜西省消防總隊作出。
這位工作人員說,吳浩受到處分后轉業到地方。
兩份報告均未認定故障線路屬誰所有
華商報記者看到,相對于咸陽市政府調查組出具的15頁調查報告而言,渭城區消防大隊僅僅出具了不到一頁紙的火災事故認定書。
兩份調查結果均認定起火原因是特步專賣店空調電源線“線路故障引起”。但都沒有寫清楚,這條線路屬于商場安裝的還是租賃戶王愛琴私自安裝的。也就是沒有說清楚這條肇事的空調電源線路屬于誰家所有。
2015年12月29日,華商報記者采訪了百貨大樓商場副經理侯建國。侯建國顯然很委屈,他說市政府追究他刑事責任的建議太重了,因為他在此前已經給每個經營戶簽訂了安全責任書,明確規定獨立的租賃戶晚上要有人值班。
百貨大樓副經理侯建國委屈的說他隔三差五就被公安和檢察院叫過去談話
侯建國說, 因為王愛琴是租賃的雷向前的門面房,而雷向前此前是租賃的百貨大樓的門面房。后來雷向前又將門面房轉到其妻子名下。
侯建國說,此前他已經和雷向前的妻子簽訂了安全責任書,但是還是出事了。那么雷向前的妻子是否將責任書規定的夜間值班、斷電源的規定告知給王愛琴了呢?
侯建國承認時間長了,說不清楚了。
對于雷向前也罷,雷向前的妻子也罷,能否作為二房東將門面房再次轉包給王愛琴呢?百貨大樓副經理李愛琴思考半天,猶豫不決的說,“百貨大樓規定門面房個人嚴禁再次轉包”。
而現實的情況是,門面房層層轉包,給安全管理等已經埋下伏筆。華商報記者了解到,火災發生后,從咸陽市政府的調查報告中看,違規轉包門面房的咸陽市百貨大樓副經理雷向前不但沒有受到處分,還提拔到咸陽市商貿集團下屬的中紡公司任領導去了。
2016年1月3日,華商報記者致電雷向前, 雷向前承認自己多年違規將門面房轉包的事實,他說沒有人追究他的責任。對于其他的,雷向前已經不愿多少,他說以咸陽市政府調查報告為準。
對于空調電源線是誰所拉,歸誰家所有呢?侯建國說,這是王愛琴裝修時私自拉的電源線。而王愛琴說是百貨大樓給她安裝的,“如果是我私自安裝的電源線,為何商場方以及二房東都沒有人出來制止呢”。
至此,雙方各執一詞。
法院一審判百貨大樓賠償損失91萬
刑事案件雖然沒有進展,但是,民事案件的官司已經打得火熱。
火災過后不久,王愛琴向咸陽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處咸陽市百貨大樓賠償火災導致的王愛琴的各種損失500萬元。
咸陽市中級法院在開庭時,王愛琴認為咸陽市百貨大樓給她造成的損失依據主要有渭城區消防大隊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以及她和雷向前簽訂的合同書,在這個認定書上,沒有說明王愛琴是火災的責任人。
就在舉證期間,咸陽市百貨大樓突然出具了咸陽市政府調查組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王愛琴是第一責任人。咸陽市百貨大樓依據市政府的調查報告,反訴王愛琴因為王愛琴自身原因給商場造成的損失,要求王愛琴賠償商場850萬元。
對于兩份事故調查結果,法院最終采納了渭城區消防大隊的責任認定書。法院認為,咸陽市政府組織出具的調查報告,應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咸陽百貨大樓并無證據證明該調查報告在作出后向王愛琴進行送達,王愛琴作為行政相對人未行使相關的救濟權利,而在該調查報告中亦未明確起火線路屬于哪家管理,所以法院對本案咸陽市政府的調查報告中關于事故責任比例的劃分不予采信。
2015年2月13日,咸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判處咸陽百貨大樓賠償王愛琴損失91萬元,駁回咸陽市百貨大樓的反訴請求。
咸陽市百貨大樓隨后提出上訴,王愛琴說她已經沒有錢再上訴了。
王愛琴說,她被咸陽市政府調查報告列為事故的第一責任人,但是誰也沒有給她送達調查結果。而渭城區的責任認定書就給她很及時的送達。
由于沒有人給王愛琴送達調查結果,導致在開庭后,王愛琴才在對方的律師處得知,她被列為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我連申訴或復議的機會都沒有”,王愛琴說。
出事后不久,王愛琴一家幾乎所有的積蓄都化為灰燼。公公在不久就死亡了,老公也因為壓力大而腦溢血。得知政府要追究自己的責任,王愛琴一段時間睡不著覺,當地刑偵大隊已經兩次給她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
王愛琴說,她租賃的咸陽百貨大樓領導雷向前的門面房,合同約定她只負責經營,其它的一概不負責任,顯然不負責的也有防火安全等!袄紫蚯斑`反百貨大樓自己的規定,只管當二房東牟利而沒有盡到防火等安全義務,為何不承擔責任?百貨大樓明知道防火自動報警系統等癱瘓,還勾結消防主管蒙混過關,為何涉嫌瀆職的官員沒有追究刑責,而追究一個個體攤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