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陰法院加大審判力度 嚴懲非法采礦
本網訊(苗晨晨)為保持對環境資源犯罪行為打擊高壓態勢,強化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今年以來,華陰市人民法院持續加大對亂采濫挖礦產資源等涉及環境資源保護刑事案件的審判力度,發揮刑罰的震懾作用,遏制非法采礦行為。
今年3月,華陰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劉一(化名)非法采礦一案,被告人劉一(化名)在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他人間斷性在華陰市渭河南岸邊使用挖掘機、抽砂船、卡車等工具從河內抽砂賣砂,涉案價值共計為17.6496萬元。
經華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一(化名)非法采礦,置河道安全于不顧,通過采砂船非法采砂,造成生態資源破壞,應依法從嚴打擊。被告人劉一(化名)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今年以來,華陰市人民法院嚴格按照省高院關于依法從嚴從快打擊非法采礦違法犯罪行為的總要求,以守護黃河、秦嶺綠水青山為目標,在判處被告人刑罰的同時,依法加大對違法所得的追繳力度、罰金刑執行力度,提高犯罪成本。不斷強化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和環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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