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液化氣
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
非法儲存、運輸、充裝、銷售瓶裝液化氣
不僅涉嫌違法犯罪
更易引發安全事故
本應謹慎使用
但有些人卻一味追求經濟利益
給公共安全帶來了極大風險隱患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燃氣事故發生,近日,華陰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聯合住建局、太華辦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轄區內燃氣儲存站點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檢查工作。
10月25日,聯合檢查組巡查至長城村南寨片區一民房時,發現張某某租住的民房內非法儲存液化石油氣瓶28個,共計儲存液化石油氣156.1公斤。經查,張某某本人無儲存、經營資質,房內存儲的液化氣是從液化石油氣站將液化石油氣罐裝至氣瓶內,儲存至其租住的民房內用于向個人出售。
張某某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極易造成氣體泄漏引發安全事故。執法人員將查獲的瓶裝液化石油瓶依法進行查扣,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涉事當事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將張某某依法傳喚到城關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城關派出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