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過程中,民警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從“小隱患”整起,重點檢查了轄區內“九小場所”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配置齊全、完好有效。在用火、用電方面是否符合規定,工作人員是否會使用滅火器材,掌握組織群眾疏散逃生技能等情況。同時,與各場所負責人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告知工作人員消防安全無小事,要增強責任意識,時刻保持警惕,切實提高自身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此次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了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減少了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維護了轄區良好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