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一
2021年3月27日,白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工人使用油鋸、斧頭、墜子繩三種工具在秦嶺北麓山下的華陰市羅敷鎮白坡村柏樹坡底擅自采伐楊樹30株、苦楝1株、構樹9株。經鑒定,采伐現場地類為林地,樹種為楊樹、苦楝、構樹,采伐林木總蓄積量18.5868立方米,材積量11.1017立方米。白某某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更是破壞了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該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判決白某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責令白某某對其補植的樹木進行管理養護,確保一個生長季后存活率達到34棵以上。
案情回顧二
2023年5月,該院通過最高檢“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收到志愿者反映衛峪村一株古樹保護情況堪憂的線索。經實地調查,確認這株豆科古槐樹位于衛峪村張城片區,距今已700余年歷史,屬于一級古樹,古樹主干內早已空洞,用紅磚和水泥填充保護,未懸掛標志保護牌。
經溝通磋商,該院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對此古樹采取保護措施,并對古槐樹懸掛保護牌進行現場監督,消除了不利于古樹生長的隱患,落實了古樹養護責任,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西岳華檢”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室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積極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思想,筑牢法律屏障,做好守護森林資源的衛士,對補植復綠、修復情況進行“回訪”,現場查看了補植復綠面積、樹木成活率和補植環境以及修復養護等情況。
近年來,該院與市人民法院、市林業局共同建立秦嶺北麓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聯合簽訂《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工作機制的意見》,推動林業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工作有效銜接,形成生態資源保護發展新格局。下一步,該院將持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保護好森林資源,做生態文明的踐行者、推動者,為華陰建設國際山水旅游名市、與華相宜人文福地營建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