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派出所在城西村開展檢查走訪工作中,發現一居民家中存放液化氣罐。民警立即聯合住建局執法部門和村干部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查獲15個液化石油氣瓶,共計儲存液化石油氣192.11公斤。民警第一時間將非法儲存的液化氣罐全部送至正規充氣站點,以消除安全隱患。
經查,張某某本人無儲存、經營資質,從液化石油氣站將液化石油氣罐裝至液化石油氣瓶內,儲存至其居住的民房內。且該場所無安全防護措施,其行為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目前,城關派出所依法對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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