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為該院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該院控申部門干警經走訪了解侯某的家庭經濟情況,侯某因案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且身患慢性重大疾病,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要長期就醫維持基本健康狀態,其丈夫為照顧侯某和一雙兒女不能外出謀生,只能在家附近做點小生意貼補家用,還要擔負支付侯某的醫藥費、兒女教育等費用。針對該情形,檢察干警向侯某及家人詳細介紹了檢察機關的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啟動司法救助程序,開通綠色救助通道,及時發放救助金,幫助一家四口盡早擺脫生活困境。
該院始終堅持多渠道、多樣化的司法救助模式,通過“主動出擊”尋找案源、收集救助線索,借助學校、社區村委等力量,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與心理疏導、司法救助與社會幫扶等多種手段,努力做好幫扶工作。從救助完成到后續回訪,將“被動接受”轉為“主動服務”,每一個環節用心用情用力傳遞司法溫暖,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做好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