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武婷)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執法行為,加強行政隊伍管理,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華陰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全面清理工作,對于受行政處分的執法人員,華陰市將依法嚴格限制其執法資格。
華陰市司法局是依法監督管理執法證件的主管機構,根據國家開展執法人員清理的要求,今年3月8日,司法局下發《關于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的通知》,確定在華陰市范圍內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并明確了清理范圍和清理標準,該工作于2022年3月開始,計劃4月底前完成,整個過程分為摸底調查、嚴格清理、匯總上報及公示3個階段進行。
根據執法人員清理標準,華陰市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本部門正式在編在崗、直接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務人員;(二)參加省市統一組織的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取得執法資格;(三)按規定的程序申領取得行政執法證;(四)符合《陜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照上述標準及相關規定,從依法嚴肅紀律,高標準建設行政執法隊伍,明確了行政執法人員受行政處分,其行政執法證件暫扣期間或者收回并注銷,這也意味著受行政處分的執法人員,在處分期間將不能執法。
此次全市范圍內的行政執法人員全面清理工作旨在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從事執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