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接收案件后快速審查案件,集中向犯罪嫌疑人詳細闡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辦案程序、法律適用、量刑情節等相關問題,在訊問過程中注重從法、理、情的角度分析,讓犯罪嫌疑人深刻認識到自身犯罪行為對社會、他人和家庭的危害性,促使他們自愿認罪、真誠悔罪。
同時,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該院安排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集中時段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集中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承辦檢察官在充分聽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師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精準量刑的意見后,認真細致審查全案,最后集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刑事訴訟法》頒布以來,該院在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依法依規、積極作為,主動探索創新權益保障機制,繼續與律所達成協議,安排律師固定時段在檢察院、看守所、強制隔離治療中心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務,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地生效,依法“可用盡用”,不僅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還進一步提高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適用率和訴訟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為有力、平穩地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