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華陰法院審管辦主任對涉及的14件半年以上未結案件進行了通報;14個案件的承辦人分別向該院黨組匯報了案件的基本情況、未結案原因以及預結案時間。通過對案件承辦人的預結案時間統計,有5件案件可在7月底前審結,其余9件案件均控制在10月底前結案。
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饒秦軍要求,相關案件承辦人必須在確定的預結案時間內結案,相關案件承辦部門的主管院領導是長期未結案件清零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要與案件承辦庭室和案件承辦人共同分析原因、因案精準施策,確保按期結案。審管辦要在日常的審判管理過程中提早預警,要在長期未結案的預防工作上下工夫,要借助于司法統計系統及早發現結案超期的苗頭,做到“早發現、早準備、早解決”,防止邊清邊積。
同時,全體法官要充分認識到長期未結案件是制約審判效率,影響司法公信力的頑疾,要切實擔起責任,積極克服主觀原因造成不良因素,確保清案工作有序進行,要將長期未結案件的清理工作作為檢驗“雙進”工作成效的一個標尺,衡量出“雙進”工作的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