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富平公安】 2月18日,富平縣公安局宮里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齊村鄉董南村有人打架。接到指令后,宮里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民警在了解事情經過后,依法口頭傳喚涉嫌毆打他人的張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張某某不僅不配合調查,反而借酒撒潑,對處警民警辱罵,多次用腳踢踹民警,致使一民警受傷。張某某的親屬王某見狀,不僅沒有阻攔張某的違法行為,反而明目張膽為張某某助威,大聲辱罵民警,且阻礙民警執法,造成惡劣影響。

富平縣公安局接到情況匯報后,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治安大隊迅速開展調查。經調查,張某某、王某對其辱罵、踢踹民警,阻礙民警正常執法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某、王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分別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配合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嚴厲打擊,切實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和法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