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年來,合陽縣公安局九龍派出所以解決執法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規范民警辦案執法、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為重點,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提高執法能力,創新服務舉措,提升隊伍形象,和諧警民關系,以執法工作規范化促進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全面發展。2020年以來先后榮獲合陽縣2020年度維穩工作先進集體、市公安局110接處警工作成績突出集體、縣局2020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勝單位、全市公安機關全警實戰大練兵標兵集體。
8月18日,喜訊再次傳來,九龍派出所榮獲2020年度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優秀單位,九龍派出所副所長康鵬榮獲2020年度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評優秀。
建立執法規范標準,細化執法工作流程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執法流程規范。2020年該所建立了《執法質量考評標準》,對民警執法工作管理再具體、再落實。2021年來,該所進一步將治安、刑事案件辦理流程細化后列入《執法質量考評標準》,幫助民警在辦理案件的各個環節對照流程規范及時查漏補缺,著力解決民警在執法工作中“重實體輕程序”的頑疾。二是狠抓執法質量考核。不斷完善執法質量考評標準,將執法質量考評標準納入民警每月執法質量考核中,確保執法質量考核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通過考核正面引導民警重視執法工作,激發民警工作積極性,利用考核結果直觀體現各民警執法工作質態,同時,將考核結果提供給法制員、所領導決策,便于針對性對民警采取管理措施。
狠抓執法業務培訓,促進民警執法素質提升
一是健全執法業務培訓制度。強化建立以民警自學為主、單位集中學習為輔相結合的執法業務培訓機制,利用每周所務會、每月案件研討會以及法制專題活動,以新修改法條、常用法為重點,定期開展業務學習培訓,進一步提升民警法律素養,為辦理各類案件奠定堅實的知識儲備。二是明確職責針對性開展法律法規培訓。根據民警日常執法工作內容,圍繞接處警、受理立案、網上流轉、案件辦理、收集證據等工作針對性開展法律法規培訓,確保執法業務培訓內容覆蓋執法全過程,保證每項執法問題整改到位,杜絕屢改屢犯。
厘清執法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執法監督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明確執法管理責任。把建立和落實執法管理責任機制作為加強管理執法質量的有效措施,實體化運轉案件管理室,夯實從法制員、分管責任民警到具體責任輔警的執法管理責任體系,進一步明晰法制員、民警、輔警的責任,對案件辦理全程監督指導,層層把關審核,做到執法管理責任不缺位、執法管理內容不遺漏。二是強化執法活動監督。建立健全執法管理監督機制,將執法監督貫穿到接處警、案件受理立案、詢(訊)問、涉案財物管理、各類筆錄制作等執法活動全過程,把好源頭執法監督首道關,問題不改,通報不撤,全力監督執法問題、消除執法風險。三是加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加強內部執法監督,加大派出所內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由法制員動態掌握民警的執法質態,對執法工作經常出現問題的民警開展談心談話,嚴格管理監督民警執法工作,切實提高民警執法水平。
強化民警執法保障,為民警執法筑牢堅實后盾
一是健全執法工作組織保障體系。所領導班子共同抓組織保障體系,為民警執法提供堅實有效的保障,從根本上激發民警規范執法活力,有效推進執法規范化。二是明確骨干民警專職負責執法工作細項。明確三名骨干民警分別負責執法管理中接處警、案件質量、辦案區管理三項執法主要工作,對執法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將執法管理工作責任落實到專人,提高骨干民警執法管理責任,超前發現所內民警在日常執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實行骨干民警靠前服務執法模式,影響帶動日常執法工作。三是建立綜合指揮室協助執法管理機制。綜合指揮室協助執法工作各專管民警實時對接,把接處警、執法辦案、辦案區、執法風險四個方面的執法管理工作分解到綜合指揮室個人,根據業務流程從源頭、過程、結果、底線四個方面進行把控,即時通報、即時整改,所領導和責任民警節點控制,將管理前移到執法環節源頭,為民警執法筑牢堅實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