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創造性提出的案件質效評價指標。合陽縣人民檢察院在司法實踐中積極探索,不斷優化“案-件比”,降低“件數”,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提升司法滿意度。
簡化訴訟程序,讓法律效果升溫“暖起來”。
今年以來,合陽縣檢察院以受案最多的危險駕駛類案件作為優化“案-件比”質量指標的突破口,按照“以適用為原則,不適用為例外”的要求,探索“認罪認罰從寬+速裁”辦案模式,即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危險駕駛案件,均提出適用速裁程序及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和速裁程序適用率。
優化辦案理念,讓公平正義加速“跑起來”。
“案件辦理是否公正高效,訴訟環節是否增加訴累,是人民群眾評價司法機關辦案滿意度的重要因素。”故意傷害案件往往涉及矛盾化解、賠償諒解等諸多環節,一旦雙方當事人心結未解開,無法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將導致案件產生退查、延長甚至上訴等環節,無形中增添了當事人的訴累。為此,合陽縣檢察院以“既當懲治犯罪的公訴人,又當化解矛盾的協調人”為工作理念,不斷創新完善檢察辦案機制,最大限度將矛盾化解在前沿,努力讓公平正義來得更早些。
深化協同機制,讓司法資源高效“動起來”。
優化“案-件比”就是要節約司法資源,盤活司法力量。如果辦案單位配合協作不到位,檢察主導責任意識不強,也會導致退回補充偵查和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的數量過高。為打破“被動辦案”思維,合陽縣檢察院完善審查批捕階段偵查引導機制,并就疑難案件主動介入,與公安機關形成辦案合力,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杜絕“形式退查”。
今后,合陽縣檢察院將不斷深化舉措,優化“案-件比”,不斷推動程序優化、訴訟便捷、效率提升的辦案模式,把雙贏多贏共贏司法理念貫穿履職全過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