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通訊員 孫東)為認真吸取陜西淳化“5·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慘痛教訓,華陰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結合當前開展的安全生產“鐵拳執法行動”專項整治行動,以客車、旅游包車等游客運輸車輛為重點,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嚴查嚴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于5月19日晚,華陰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華山高鐵北站查處一起涉嫌酒后駕車承載游客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城區中隊民警在華山北站設卡查車,21時35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陜ER6142白色金杯面包車沿廣場路向南駛來,民警遂上前檢查,當駕駛員下車時,民警發現他臉色泛紅、滿身酒氣,涉嫌酒后駕駛,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王某(陜西省大荔縣韋林鎮金龍村五組人,準駕駛車型:B2)的血醇濃度為2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當場扣留其機動車,并將其帶回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王某交代,5月19日15時左右,王某和朋友幾人在大荔縣韋林鎮街道一家飯館喝酒,當時共喝了12瓶雪花啤酒,當晚王飲酒后駕駛面包車同朋友一行6人從大荔來華陰旅游,準備晚上爬華山,面包車上除兩名女性以外,包括駕駛人在內的4人全部飲酒,沒想到剛進入華陰城區,就被執勤民警查獲。
辦案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嚴厲處罰,而王某所持的B2駕駛證還將在滿分學習考試合格后被降型為C1,至此王已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