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通訊員 張喻)4月12日18時許,合陽縣王村鎮村民李某駕車返合途徑342國道澄合交界疫情健康服務點,接受檢查過程中,李某在工作人員要求核酸采樣時,強行駕車離開,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合陽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阻斷疫情傳播是每位公民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各交通卡口是我縣”外防輸入“第一道防線,對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至關重要,希望廣大來(返)合人員積極配合防疫檢查,按流程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對發布、傳播虛假信息,妨害疫情期間社會管理秩序,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闖卡、逃避卡口檢查、隱瞞行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