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通訊員 李思成)長期冒充領導關系戶,利用“熟人”身份來騙取他人錢財,以幫助解決工作為理由實施詐騙,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近期,合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成功破獲系列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高達37萬余元,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財產權益。
3月22日,合陽公安刑偵大隊接到受害人顏某報警,稱2019 年4月,犯罪嫌疑人孫某謊稱其結拜大哥任省單位領導,可為其女兒在任省單位謀求一個工作崗位,在取得信任后,孫某以解決工作需交納6萬元押金為由要求受害人打錢,事后顏某催問女兒工作進展情況,犯罪嫌疑人孫某謊稱6萬元不夠,要求再次打錢,其后顏某多次詢問均無音訊。受案后,民警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經過深度研判和摸排,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孫某不止一次以解決工作為由騙取錢財,金額高達30余萬元。
2022年4月14日,民警將孫某抓捕,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孫某2016年1月以為盛某女兒幫找工作為由,騙取其人民幣12萬余元;2018 年12月,犯罪嫌疑人孫某謊稱認識某單位人,可為秦某兒子謀求一個工作崗位騙取其 35800元;2019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孫某找到被害人秦某,謊稱其認識某市副市長可為其女兒在某醫院謀求一個工作崗位,騙取6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民警提醒:求職者切不可抱著輕松謀好職的心態,更不能相信所謂“走關系”“找熟人”“百分百安排好工作”等說法,特別是涉及需要用金錢辦理相關業務時,要多長個心眼,不要輕易繳納各種費用,注意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以免上當受騙。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應聘者收取押金、保證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應聘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也不要將身份證、暫住證等證件隨意交給招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