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人民檢察院傾心調解暖民心 慎訴政策促落實
本網訊 ( 通訊員 張嬌 )近日,大荔縣人民檢察院對其審查起訴的一起故意傷害輕刑案件進行了成功調解,真正踐行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司法理念。
時間指針回到2021年7月6日,賈某與王某在某工地干活時,因瑣事發生打架,王某持木棍欲毆打賈某,賈某將棍奪下后將王某推倒在地,王某頭部碰到水泥地面后受傷。被害人王某報案后,當地派出所先受理為治安案件調解處理,賈某賠償了王某相應的醫療費。10月,王某頭部傷情變重,經住院治療后,其傷情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一級。公安機關立案后,經當地派出所多次組織調解,均未達成賠償協議。
大荔縣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承辦檢察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首先耐心傾聽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愿,了解各自的顧慮。隨后分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為其分析利弊,適時合理調整雙方預期,有效緩解對立情緒,最終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王某在收到相對滿意的賠償金后出具了諒解書,矛盾得以化解。
審查終結后,該院對賈某作了不起訴處理,有效落實了最高檢“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也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