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了解到任某嘉的父親王某長年在外打工,不履行兩個孩子的撫養義務,其家庭主要靠其爺爺、母親打零工和種地維持家庭生活,奶奶患有冠心病需要長期服藥維持治療,兄妹兩學雜費生活費支出較大,生活十分困難。
在調查中,檢察官主動向任某某告知檢察機關有支持起訴這一職能,鑒于他們訴訟能力較弱,符合支持起訴條件,可以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任某某遂向檢察院遞交了支持起訴申請書。檢察官經核實情況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任某嘉兄妹系未成年人,屬于弱勢群體,符合支持起訴的條件,遂決定支持起訴,向他們提供法律幫助,協助二人追索撫養費。
同時為解決任某某家庭實際困難,經第五檢察部審查、走訪調查申請人所在村支部及附近村民,認定他們符合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該院控申部門作出了國家司法救助決定書,為任某嘉兄妹二人發放司法救助金。在這個嚴冬,希望司法的溫度可以為他們送去溫暖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