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二次供水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二次供水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飲用水安全 二次供水 地方立法
【基本案情】
二次供水是指為了補償市政供水管線壓力缺乏或者高層建筑用水需求,將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提供的生活用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后,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渭南市臨渭區新洲城上城、上上國風等居民小區采用二次供水設施為居民供水,但二次供水單位未對供水水質進行定期檢驗,未按要求對供水設施進行消毒、清洗,供水管理人員未取得健康證,供水設施周圍亂堆垃圾,存在供水公共安全隱患。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1年6月,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臨渭區檢察院)在開展二次供水安全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本案線索,于6月18日立案。通過實地走訪二次供水單位、查閱相關資料、詢問相關人員、現場勘查二次供水設施衛生及周邊環境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實。
6月28日,臨渭區檢察院向某衛生健康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對二次供水單位存在的經營不規范問題依法處理,加強對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消除居民生活飲用水公共安全隱患。
收到檢察建議后,某衛生健康部門對涉案二次供水單位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改正違規經營行為,并在轄區開展二次供水管理專項治理活動。全面檢查了轄區87家二次供水單位,制作現場筆錄和衛生監督意見書160余份,抽樣檢驗了60個小區的水質,檢驗結果均合格。對2家未取得供水衛生許可證開展二次供水單位處以罰款。加強常態化監管,督促二次供水單位規范經營,按照相關規定對水箱進行定期清洗消毒,配備飲用水水質余氟檢測設施或者試紙,開展水質余氟檢測工作。
臨渭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渭南市二次供水經營不規范問題普遍存在,遂將有關情況向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報告。渭南市人民檢察院開展了二次供水專項調研,實地走訪了渭南市新建、老舊、經濟適用房等11個小區,與衛生健康、住房建設、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開展座談。調研發現二次供水管理存在行政監管底數不清、監管職責交叉、協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渭南市人民檢察院調研后,參加了渭南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渭南市城鎮居民二次供水條例(草案)》立法座談會,匯報了調研情況,提出了厘清監管職責、強化行政監管聯動等建議。參加了《條例》立法相關工作,完善條文內容。向渭南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對〈渭南市城鎮居民二次供水條例(草案)〉有關條款完善建議的報告》,建議增加檢察公益訴訟條款。渭南市人大常委會采納建議,在《條例》中明確“在二次供水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條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典型意義】
二次供水是基礎性民生工程,關乎廣大群眾飲用水安全。針對城鎮居民二次供水安全隱患,檢察機關深入調查核實,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切實整改,進行二次供水專項治理,保障城鎮居民生活飲用水“最后一公里”安全。同時,針對二次供水普遍性問題和治理疏漏,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上級檢察院開展專項調研、提出完善立法建議、參與立法工作、推動公益訴訟條款寫入地方立法,將檢察履職自覺融入社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