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被檢察機關不起訴后,如果不追究其他責任,這肯定不符合公平法治,我支持檢察機關不起訴后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建議對其行政處罰!” 在發表聽證意見環節,一名聽證員說道。2024年4月18日,臨渭區檢察院就兩起交通肇事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的相對不起訴人是否應當行政處罰召開聽證會,特邀三名聽證員參與聽證。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就兩起交通肇事案件基本情況、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需要聽證的問題向與會人員進行詳細介紹,并介紹行刑反向銜接的相關規定。聽證員們在充分了解案件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發表聽證意見,一致認為應當被對不起訴人交通肇事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會后,檢察機關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意見書,建議對被不起訴人進行行政處罰。
2024年以來,臨渭區院接受移送行刑反向銜接線索55件,受理審查案件30件,提出意見25件,收到回復12件。本次聽證會是臨渭區檢察院首次就行刑反向銜接案件進行聽證,是推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發展的有效舉措。下一步,臨渭區檢察院將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省、市檢察院關于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部署,充分發揮行政檢察職能,持續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解決不刑不罰、應罰未罰問題,與行刑正向銜接共同形成有力打擊違法行為的藩籬,切實做好不起訴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織密輕罪治理責任網,共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