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村民郭某在翻修舊房時,發現了早些年遺留在房屋內的雷管,覺得放在家中有安全隱患,同時想起民警經常宣傳緝槍治爆的相關法律法規,7月9日,趁民警在轄區巡邏防控時,郭某主動找上民警,上交了2枚雷管。
下一步,黑池派出所將進一步強化清查整治、集中收繳、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嚴管嚴控槍支彈藥及危爆物品,以最大限度消除轄區安全隱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警方普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警方提示
公民如若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疑似爆炸物品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如若家里私藏有槍支彈藥的須主動上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呼吁大家積極檢舉揭發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平安祥和的治安環境。